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52条中有关合同无效情形的规定,以合法形式掩盖非fa目的,损害社会公共利 益,违反法律、行政的强制性规定的,合同的效力应属无效。故si下买卖报废车辆的合同行为是无效的,是不能得到法律保护和支持的。不仅如此,对于si下买 卖报废汽车的行为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《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也会因此受到没收违fa所得、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,由 公an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收缴、强制报废等相应的行政处罚。
我们的邻国日本,每年报废车辆约550万辆,与新车销售量基本持平。美国的相关政策也明确指出到2020年,汽车回收利用率要达到 95%。为了完成这一目标,美国政府对每辆报废车都会给予4000美元左右(约27000元)的高补贴。 相比国外,我们的报废汽车简直是白菜价。也因此,不管是车主还是报废车回收企业都无利可图。也就造成大量报废车依然跑在小城市或者农村的路上,或者直接流入。
说到允许报废车零部件回炉再造,一定会有很多人担心,这种再造件质量能靠谱吗?会不会出现产品泛滥的情况呢?这种担心非常合理,而我可以告诉大家的是,报废新规里对再造件的要求确实也很严格,如果这些严格的规定都能不折不扣的执行,那再造件入市肯定算好事。 但也要看到,新规毕竟刚刚出台,一些监管措施还需要细化和贯彻,而这也确实需要过程和时间。如果监管措施不到位,那确实可能造成违规拆车件更多的流向市场。所以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,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管措施是否细化和到位了。